上大學讀法律,未來是不是就只有律師、司法官、或法學教授這些路可走呢?如果你在1950年代的台灣上大學、讀法律,畢業後可能會走上什麼樣的人生呢?
許多人對蘇俊雄 (1935-2011) 的印象,是法學教授,並且曾任負責解釋憲法的司法院大法官。實際上,他的職業生涯中有許多不同的經驗。而且比起台灣法律人,他的經歷與西方國家的同行有更多共通點。蘇俊雄成長於台南,在台北完成大學教育。因為曾經留學奧地利的法學者俞叔平 (1911-1978)引介,蘇俊雄獲得了一份研究助理的工作。他因而改變了生涯規劃,在1960年代初期到前西德留學。這個轉折,讓蘇俊雄日後擔任過西德政府智庫的研究人員,台灣的大學教授、民意代表、以及行政官員等等不同的工作。後來,他更是先成為台灣民主化初期,修改憲法的國民大會代表,再成為解釋憲法的大法官。
本次展覽,將介紹1950年代在台灣成為法律人的四位青年男性,日後走上的不同人生道路。根據蘇俊雄身後留下的豐富文書,本次展覽回顧1960到1990年代之間,國際局勢、台灣政治、與個人際遇交織之下,這幾位法律人的遭遇與選擇。